2006年9月12日海关总署令第153号宣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划定》同时废除。
署 少 倪岳峰
2018年8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划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展开海关统计工作,保障海关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施展海关统计效劳宏观决议计划、对外贸易和经济社会生长的感化,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行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划定。
第二条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和有关海关业务的统计工作,实用本划定。
第三条 海关统计工作对峙正确实时、科学完好、国际可比的原则。
第四条 海关对现实进出境并引发境内物资存量增添大概削减的货色实行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凭据管理需求,对其他海关监管货色实行单项统计;对海关进出境监督管理运动和内部管理事件实行海关业务统计。
第五条 海关工作人员对正在统计历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海关事情隐秘负有保密任务。
第二章 统计调查取统计监视
第六条 海关凭据统计工作需求,能够背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大概其代理人和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相干企业等统计调查工具展开统计调查。
统计调查工具该当合营海关统计调查,供应实在、正确、完好的有关材料和信息。
第八条 对统计调查中得到的统计原始材料,海关能够停止整顿、挑选和考核。
第九条 海关对统计原始材料有疑问的,能够间接背统计调查工具提出查询,收集相干材料,需要时能够实地搜检、查对。
海关能够拜托社会中介机构收集有关材料大概出具专业看法。
第十条 海关应用统计数据,对业务运转状况和海关执法运动停止监测、评价,为海关管理供应决议计划根据。
第十一条 海关能够应用统计数据展开以下事情:
(一)对进出口商品等状况停止监测;
(二)对进出口企业商业运动停止监视,依法措置故弄玄虚行动。
第十二条 海关统计监视效果能够用于评价海关业务运转绩效,并作为海关实行风险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和行政处罚等执法步伐的根据。
第三章 统计分析取统计效劳
第十三条 海关该当对统计数据停止剖析,研讨对外贸易和海关业务运转特性、趋向和规律,展开静态预警事情。
第十四条 海关该当综合应用定量取定性等统计分析要领,对统计数据停止加工整顿,构成剖析讲演。
海关能够结合其他政府部门、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配合展开统计分析。
第十五条 海关总署背党中央、国务院报送海关统计快报、月报、剖析讲演等统计信息。
第十六条 海关总署取国务院其他部门同享天下海关统计信息。经海关总署核准,各直属海关统计信息凭据地方政府现实需求予以同享。
第十七条 海关统计快报、月报、年报等统计信息经由过程海关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等便于民众晓得的体式格局背社会宣布。
海关总署每一年12月对外通告下一年度背社会宣布海关统计信息的工夫。
第十八条 除依法自动公然的海关统计信息中,海关能够凭据社会公众的需求,供应统计效劳。
第十九条 海关该当竖立统计信息公布前的检察机制,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海关事情隐秘的统计信息不得对外宣布大概供应。
第四章 统计资料体例取管理
第二十条 海关总署卖力管理天下海关统计资料。直属海关卖力管理本闭区统计资料。
第二十一条 凭据百姓经济发展和海关监管需求,海关能够对统计项目停止调解。
第二十二条 海关统计快报、月报和年报等统计资料离别根据公历月和公历年汇总体例。
第二十三条 海关统计电子数据和海关统计月报、年报等海关统计信息永远生存。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海关工作人员不得自行、到场大概授意窜改海关统计资料、编造子虚数据。
海关工作人员正在统计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情枉法的,依法赐与奖励;组成立功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依法该当申报的项目已申报大概申报不实影响海关单项统计准确性的,由海关予以正告大概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统计调查工具谢绝、障碍统计调查,大概供应不真实、不正确、不完好的统计原始材料,大概转移、藏匿、窜改、毁弃统计原始材料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处置惩罚。
第二十七条 本划定以下用语的寄义:
海关统计资料,是指海关统计原始材料和以海关统计原始材料为根蒂根基采集、整顿的海关统计信息。
海关统计原始材料,是指经海关确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等报关单证及其随附单证和其他相干材料,和海关实行抽样调查、重点观察和增补观察采集的原始材料。
海关统计信息,是指海关统计电子数据、海关统计快报、月报、年报和海关统计分析讲演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 本划定由海关总署卖力注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划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2006年9月12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53号宣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划定》同时废除。